典型情况

比较燃油消耗增加时未考虑航次条件

假设船舶投入使用后被指燃油消耗偏高,双方可能比较的是条件不同的航次。一份计算包含全部核销燃油,另一份仅包含主机消耗。停泊时间、装载情况和航程各不相同,因此总耗油量本身不能说明变化的原因。

需要厘清的问题

核查计算的可比性及原始记录的完整性,区分统计边界和航次条件的影响,不根据一次总量差异推断主机故障。

应准备的材料

  • 比较航次的航海日志与轮机日志
  • 说明测量方法的燃油接收、存量及消耗记录
  • 航程、航行时间、停泊时间和装载情况资料

需要比对的内容

核对期初和期末存量、补给量、单位及统计期间。记录允许时,区分航行消耗、辅助设备消耗和停泊消耗。比较航程、时间与装载条件;单列未知组成部分,任何单位消耗计算均注明比较基准及所作假设。

分析可能取得的结果

可形成核对一致的燃油平衡及航次比较表,说明有依据的差异、未能分拆的消耗,以及另行评估所称技术原因所需的补充数据。

结论的边界

缺少可靠存量测量和用油设备分类时,因果结论受到限制。记录审查不构成船舶检验、船级确认或对主机和船舶系统完好性的认证。